问题 | 交通肇事事故调解书 |
释义 |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备以下效力: 1、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根据约定内容履行。 2、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双方不能协调解决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双方不能协调解决的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车祸出院后应该先走哪个程序 车祸出院后,受害人应当首先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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