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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上买东西不发货不退款怎么办
释义
    买家与卖家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要求发货或退款,若协商无效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平台介入调解,仍无解决可向法院起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
    法律分析
    卖家不发货拒绝退款的,买家可以与卖家进行协商,要求卖家尽快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或者予以退款;协商无效的,买家可以收集好卖家违约的证据向网购平台进行投诉,或者让网购平台介入调解,经网购平台介入仍不能解决问题的,买家可以向法院起诉卖家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如何维权解决网购中的商品未发货和退款问题
    在网购中遇到商品未发货和退款问题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解决。首先,与卖家进行沟通,详细陈述您的问题并要求解决方案。如果卖家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平台投诉渠道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和交易记录,要求平台介入调解。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业监管机构的帮助,向他们投诉举报,并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金额较大,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非常重要。记住,坚持维权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
    结语
    维权解决网购纠纷,买家需与卖家协商退款或发货;协商无效,可向网购平台投诉并寻求调解;如调解仍无效,可向法院起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投诉、仲裁和诉讼等。在维权过程中,保留证据至关重要。坚持合法合理的维权,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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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