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到医院捐肾没有补偿,由省级管理机构或捐献者所在地红十字会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如果捐献人体器官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补偿的,与我国法治精神不符,也不利于保护底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捐献完成后,省级管理机构或捐献者所在地红十字会向捐献者亲属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监制、国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 第二十二条 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协调员应在捐献完成后24小时内将相关表格信息录入登记信息系统,由省级管理机构审核后生效,纸质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由省级管理机构建档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