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本预备费可以不要吗 |
释义 | 本预备费不可以进行摊销。生产准备费计入无形资产五年摊销,其他的预备费其实最后都会落到具体的项目上的,这只是投资估算的时候估计的一个准备费用。对于最后真实发生的基本预备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都计入在建工程的其他费用中,工程完工验收的时候分摊到具体项目。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基本预备费的具体内容包括: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及费用;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工程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的隐蔽工程的费用。 一、一般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质量负责的责任有哪些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者,承担从多方面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其自行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对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迸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建设单位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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