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出生日期错了,需要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修改。对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出生日期。但公务员、在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教师、医生及其他一切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经核实,属公民个人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落户造成出生日期等项目差错而申请更正的,或以前更正过出生日期等项目现再次申请更正同一项目的,相关当事人须依法接受相应处罚后,方能受理其申请。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报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申请变更出生日期的,在提交的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上需注明出处、审核人、日期,并加盖所属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三步,领导审批信息入库后,调出被申请人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签字。第四步:缴销原户口簿、身份证,收取工本费后交申请人。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