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一般安排为: 上午:08:00-12:00 (全年 ); 下午:5月至9月为:15:00-18:30 ,10月至4月为: 14:30-18:30 。 节假日不工作。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实行这一制度,应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一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保健及其它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要调整好人员和班制,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