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驻马店社保最低基数是:2745元/月基数,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驻马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一、社保的特点: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驻马店社保缴费比例基数每年都会有一定的基数调整。注意的是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全部缴纳的费用,根据政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至少要达到15年,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