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目前我市已实行户外店招“无需办”,不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过要注意保持与周边店招形式统一,这样才和谐美观。 法律依据: 《宁波市店名招牌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设置店名招牌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向设置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填写《宁波市店名招牌设置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有关证照;(二)店名招牌设置场图(照片)和设计图样;(三)设置店名招牌的建筑物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明,属租赁的还应提供场地使用协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