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在省一级,监狱管理局和司法厅是各自独立的平级机关。 2、在地级市一级,不设监狱管理局。 3、在国务院中央一级,监狱管理局设在司法部,隶属司法部。 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长为世界银行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的贷款协议出具项目协议证明书的通知》 为尽快引进外资,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应世界银行的要求,并经商得财政部同意,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长为当地政府或企业与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出具项目协议证明书,具体工作可由各司法厅(局)的公证管理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