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天津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是什么 1、天津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是: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销户多久到账 对于一般的公积金销户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里面就会到帐。因为各个地方的规定也都是不同的,所以具体还得看当地的住房公司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购买、翻建以及大修自主住房的,或者是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都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储存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