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 |
释义 |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1、职工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职工已经连续缴存公积金满5年; 3、职工已经年满60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 4、职工已经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职工已经因病或者意外原因被认定为劳动能力丧失,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者其他工作; 6、职工被调离本市,或者被调离本市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重新就业; 7、职工已经失业并享受失业保险金连续6个月以上,或者单次领取失业保险金已达到规定的最高领取期限; 8、职工在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因满5年缴存规定或者提前还款等原因,需要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一次性提取。 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的标准包括: 1、缴存时间要求:不同地区对于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的缴存时间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需要在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连续缴存一定时间,如6个月至1年以上; 2、提取原因: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需要有特定的提取原因,如购房、装修、大病医疗、子女教育、创业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的额度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规定,一般来说,提取额度与缴存时间、缴存金额、提取原因、个人情况等因素有关; 4、其他要求:申请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需要提供一定的提取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提取申请表、提取原因证明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政策对于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标准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另外,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违法行为和损失。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一)在承办银行为职工设立个人帐户,支取时经批准赁本人身份证办理; (二)个人帐户余额按人行规定的三个月利率计息; (三)缴存期间,职工退休、辞退、调离本县等或本人建(购)房可以申请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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