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不该离婚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法律规定所禁止的,违反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禁止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等等,凡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符合其一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三)是其他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一是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是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明知患精神病而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是一方欺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是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是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无和好可能的。
 七是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八是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九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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