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鱼塘被征用该怎样补偿 |
释义 | 1、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征用集体所有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 2、年产值的计算:耕地、苇塘、鱼塘、藕塘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价格按实际定购价和议价分别计算 3、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原有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4、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5、停产停业损失、鱼苗费等补偿,评估之后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即可。 一、政府征收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及农村宅基地有哪些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最新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和蔬菜地,则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的政策,按照此土地在征用之前的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进行计算。征用鱼塘、养殖场、藕塘、竹园、果园或者林地等土地,按照此土地的年产值的五倍进行计算。征用没有收益的非耕地,通常不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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