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丧葬费最晚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咱们对去世人员的丧葬费的申请最好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办理,可以由直系亲属向社保机构申报,超过三个月就比较麻烦了,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死者的亲属应及时办理死者的死亡登记,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费。丧葬费应一次性发放,家属应一次性领取。 丧葬费是指一些职工在单位工作,发生了工伤,情况比较严重导致死亡的,或者是因工残废,在家之后死亡的一种补助金。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抚恤金是指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