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书是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中的,由检察院向被告人提起的法律文书,一般由检察院公诉科制作;起诉状是公民或者法人自己向法院请求法院进行裁判的法律文书,可以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最重要的不同则是其提起的主体不同,起诉书的提起主体是检察院,而起诉状的主体是个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