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能力还债,如何是好? |
释义 | 欠债不还需强制执行,债务人下落不明可通过诉讼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可通过诉讼追讨债款。债权人可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如债务人不应诉,法院可作缺席判决并拍卖债务人的房屋或财产来清偿债务。债务人也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身份,由代管人支付借款。 法律分析 一、欠钱不还确实没能力还怎么办 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形,没有偿还能力,不属于免除偿还责任的理由。对于当事人不按判决偿还债务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作为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债务人员下落不明的,应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理。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后应该通知债务人,通知不了的可以采用公示通知案件的当事人。人民法院按照正常流程对债务纠纷案件进行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无论是欠债不还还是债务人下落不明,法律都为债权人提供了相应的救济途径。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按约定及法律规定偿还债务。而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此外,债务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无论何种情况,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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