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造纸箱的增值税税点是多少? |
释义 | 一般纳税人17%,小规模3%。(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目前扩大为所有农产品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销售旧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的税务处理。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税务处理应为:①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或自建并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售价全额和4%的征收率计税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②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或自建并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为该固定资产购进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所以,一律按照购进抵扣时适用的税率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④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等,因购进时没有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所以,销售时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税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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