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2.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3.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4.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一、子女教育支出扣税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单位献血补助标准每人 国家没有明确补助标准的。北京林业大学献血200ml的,每人现场发放400元营养补助,献血400ml的,每人发放800元营养补助。大学补贴“营养费用”在100元到300元浮动,各校发放的形式也非常多样。例如,北京科技大学会在献血后将300元打到学生银行卡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