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诉讼原告是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诉讼原告是患者,如果患者死亡的则患者的全部继承人都是原告。法律规定,原告只有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会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条件。医疗损害鉴定为次要责任的医院承担30%-40%的责任,赔偿金额为全部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金额乘以责任系数。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