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宜春市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流程有哪些 1、申请,接收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625室。 2、政务服务大厅接收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务服务大厅应当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并将申请材料报有关业务处室。 3、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决定。 二、宜春市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11项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