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如何赔偿 |
释义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计算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一、房屋买卖违约金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设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二、二手房交易违约金赔付是怎么规定的 二手房交易违约金赔付的规定是:一般以合同标的额的20%计算违约金,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滞纳金如何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中滞纳金没有规定。滞纳金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措施。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比例一般按照标的数额的20%设定,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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