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道路 交通事故 证明不能认定责任。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情况下出具的,其中载明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没有认定责任这一项。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