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旗不能只升不降 应当“晨升晚降”国旗不能只升不降,是有法理依据的。按照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法理告诉我们,国旗的确应该理所当然晨升晚降。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什么应当降下国旗?一升起就任凭国旗经受风吹日晒雨淋,即使褪色、破损也不更换。类似行为不仅有损国旗的权威,更严重违反了国旗法相关规定。所以,国旗在早上升起,晚上就应该降下来。可是,很多单位,一旦升起了国旗,就很久没降下国旗。 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国旗法》缺乏了解,没有真正理解国 旗的意义和升挂国旗的严肃性;二是平时缺乏监督和管理。《国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 使用实施监督和管理。记者打电话问了几个地方的政府部门,大都不知道是哪个具体的部门负责这项工作。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的一位同志告诉记者,国旗的生产厂家由省政府指定;其质量由省技术监督局负责;销售由省二轻总公司负责。记者问升挂国 旗由哪个部门管理?他回答说升挂的国旗如出现污损,应由技术监督部门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按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第十七条规定,升挂国旗的单位,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