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方出售二手房需缴纳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产权转移登记费,增值税个人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需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转让二手房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契税为3%。具体情况如下: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乘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乘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乘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转让二手房,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3条 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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