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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有效期多久作废
释义
    法律并未规定超出一定的期限,定金失效。
    所以定金不会因时间而失去法律效力,但是按照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定金类型:
    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成约定金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
    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综上所述,没有任何一种民事合同是有有效期限制的,虽然发生合同纠纷以后诉讼时效是三年,但诉讼时效届满也不意味着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诉讼时效届满造成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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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1: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