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操作流程 |
释义 | 个税零申报指的是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当需要缴纳税收的收入,并且也没有应纳税额产生,这种就叫做零申报。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没有发生任何税收行为时,同样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且需要在申报时注明当期没有应税事项,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好之后,注册并登录; 【2】选择左边人员信息采集后添加,然后根据页面内容输入自己的准确信息,如果没有员工输入法人的也可以,任职日期填上个月的1号(如以前添加过则跳过此步骤); 【3】信息填写完整之后点击报送,然后查看下状态验证是否通过; 【4】选择左边的综合所得税申报,右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后面点填写,界面中弹出数据后点击确定即可; 【5】选择左边综合所得申报,再点击右边2税款计算,系统会自动计算出金额; 【6】点击申报之后,选择获取反馈,如申报状态显示成功,那么就无须缴款,如显示有税则需要点击左边的税控缴纳,按照步骤提示进行个税扣缴。 以上就是关于个税零申报的全部步骤,个税零申报同样需要进行纳税登记,个税为零填写时填0即可。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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