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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不出粮食,准备搞养殖业,养鱼,又包函二十多亩基本农田在内,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释义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可以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举报,也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迁出。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存在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有关法律规定,从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然后我们手里又又有新树照,栽完树之后,村里头又向我们缴纳这个费用,说是地皮钱,这种做法合法吗?
    自己地里种的树如果被别人砍伐了,建议本人应当及时报警,追诉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方赔偿其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因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无人居住,昨日收到通知,又取消易地搬迁资格,将当时资金退回,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达成协议后拒绝搬迁的法律后果有: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拆除。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我妹妹的,分了宅基并建了房,2015年又生一子,现拆迁给我一个基本户,请问我该怎么办?
    拆迁房屋分配纠纷的处理方法:1、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2、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是说被规划为基本农田,而且还说政府不会对我们提供另外的宅基地,我想问一下,这个该怎么办?
    老宅基地能翻新盖房子。宅基地翻建新房具体流程如下:1、村民申请原址改建或扩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2、携带相关证明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复查初审;3、村委会报用地乡政府审核;4、再报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审批;5、对符合规定的,审批下来之后即可翻盖新房。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前两年,村里修路修广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家的宅基地占了,我能要求补偿吗,怎么操作?
    村里修路占地不给补偿可以与拆迁方就补偿款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未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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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4: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