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复工了。为贯彻落实“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总体要求,昨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完善企业复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实现精准管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六十四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