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黄山市公积金最新政策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根据《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黄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原来的23000元/月上调至25000元/月; 2、贷款购房政策调整。根据《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黄山市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0万元上调至30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5年上调至30年。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个人缴存主要适用于部分自由职业以及个体户等; 2、需要交纳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贷款申请之前的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取过公积金; 3、已经购买了当地的住房,且有具有法律效应的购房合同; 4、如果是单位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满足已经缴纳房屋预付款;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偿还的能力; 6、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7、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当地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是职工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方式,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