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州市内的医保可以在南昌用吗 |
释义 | 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在外地因病情危急需要在当地及时治疗的,应在入院后7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所在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登记),其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垫付,出院后凭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和费用收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一、异地备案后还可以在原参保地使用吗 异地备案后不能在原参保地使用。 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的,需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在参保地不能使用。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居住的,要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本人社会保障卡能够正常使用。在异地因急诊、急救住院未及时备案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备案。 异地就医结算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 2、参保人员在非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先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关规定申请报销。 自治区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店购药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除急危重症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执行参保地医疗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二、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转诊转院确定表、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的病历、入院证明等。 异地就医申报程序如下: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3、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4、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5、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6、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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