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河长制是指实行河长负责制、河长考核制和河长问责制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工作,对各地河长办公室的督导检查成为关键环节。根据相关规定,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地点主要以省级河长办公室为主体,同时要考虑到重点河流流域、问题突出区域等因素进行布置。督导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各地河长办公室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检查。这有助于保证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实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河流水资源管理水平。需要注意的是,河长办公室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效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长制实施条例》第七条 各级河长办公室是河长制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负责本地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以及本地区重点河流的水资源管理、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