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发票折叠后是否能用 |
释义 | 可以的。但是建议不折叠,因为折叠后会有痕迹,在认证的时候有时不好过还得手动改正。每张票在第一次未通过时可以认证第二次,还不能过的,就只能到税务局进行认证了。不是不能折叠,而是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自带复写功能。怕认证密码区花了,过不了机器麻烦。故一般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认证联要妥善保管。表面要洁净。当然如果折一下只要没有印迹,也没关系。 一、没有对公账户有什么影响 没有对公账户的影响: 1、无法开具发票。现在税务系统开具发票时,需要绑定银行对公账户。无论是自行开票还是到税务局开具发票,都必须有银行对公账户。没有银行对公账户,就不能开具发票; 2、如果不能通过公开交易与更正式的公司进行交易,对方通常会要求通过公开交易; 3、不影响税费和社保费的自动扣除,意味着税费和社保费用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扣除; 4、微信认证和支付宝认证行业很多,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已经成为商家的一种资金交流方式。但微信认证和支付宝认证需要绑定公司的银行对公账户,不开对公账户就不能使用。因此,公司成立后,为了正常开展业务,应立即申请开立对公账户。 二、销售货物客户丢失营业发票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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