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结婚证不可以代办。结婚证是双方当事人根据真实意思表示办理的,是人身关系,原则上是不能代办的。本人没有到场,他人代签字得,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是婚姻登记存在瑕疵情形,当事人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因为婚姻登记现场需要两人现场确认和签字,并且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和义务等问题。不可代办有效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发生。结婚登记时需要两人现场确认、签字,因为它涉及到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和义务,这些不能请人来代理,即使父母也不行。如果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请求当地民政局现场登记。亲自到场能有效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发生。领证时,男女双方需要同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值得注意的是结婚证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两人都在异地,需要回到男方或女方家进行登记。办理结婚证时要注意民政局上班时间、有效证件的携带及涉外婚姻认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