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已过 |
释义 | 原告的胜诉权就会丧失。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已经经过了诉讼时效,被告以此为理由提出抗辩的话,法庭是需要采纳这样的一种抗辩的意见。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是不一样的,具体有这些区别: (1)发生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的中止是只能发生在时效的期间的最后的六个月以内的,而诉讼时效中断是可以发生在时效的期间的任何的阶段的。 (2)法定的事由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法定的事由是这个当事人可以通过主观的意志来决定的事实,就像起诉,而诉讼时效的中止的法定的事由则不一样,是当事人无法通过主观的意志来左右的事实,就像不可抗力,或者是债务人的失踪。 (3)法律的后果是不一样的。时效中断的法定的事由是不算发生之前已经过去的时效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被告如果提出了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抗辩意见,那么首先人民法院是需要对于这种情况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审查一下是否诉讼时效是否已经经过了,如果能够确定诉讼时效已经过期,此时是必须要采纳被告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可以采用签订债务安排协议、贷款重组等方法恢复时效,或更新债权关系,降低资产的时效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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