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是副职级别。 工程师级别(按职称高低)划分为: 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