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中规定的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根据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于没有产权的证书的房产,不影响当事人双方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