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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时间
释义
    法律分析: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在这个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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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