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和民政部的规定,离婚登记申请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在三十天内,夫妻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依照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民法典协议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还有冷静期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及离婚有冷静期吗? 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的期限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是要先要冷静期吗 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协议离婚必须先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结语 三十天内,夫妻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民法典和民政部的规定,离婚登记申请有冷静期,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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