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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诺失效是怎么回事?
释义
    承诺失效的情况主要是指撤回意思表示的情况。《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一、要约能否撤回和撤销
    要约是能撤回和撤销的,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撤销的意思表示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是什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要约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甲是摄像机生产公司,向乙影视公司发出一台某牌摄像机市场价6万元,乙公司购买4万元一台,质量可靠,仅有10台优惠数额,款到发货,乙公司准备马上购买10台,甲对乙的行为为要约。
    三、撤销要约不需要遵守要约合同吗
    要约的撤销需要邀约人走程序,需要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法律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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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