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 |
释义 | 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96119” 投诉举报热线是由消防部门安排专人值守,消防部门接到市民的投诉举报后会针对其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查证,严格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一、火灾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4、、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 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8、 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一、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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