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流程: 1、租好经营场所取得 房屋租赁 手续; 2、携带 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房屋租赁手续到当地工商分局查询店铺名称是否可用; 3、如果查询可以使用的,就填写个体户设立登记申请表,向工商局申请 营业执照 即可; 4、营业执照批准并且领取后,向有资质的刻章公司委托办理刻章业务; 5、刻好公章、财务章后就可以向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6、最后在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