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
释义 |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因素有: 1、人的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系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3、机械因素,机械设备的质量及现代化水平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进度; 4、方法与环境因素,包括组织方案,方法是否先进等。 一、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行为人有违反国家或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如降低水泥标号,使用不合格的残次建筑材料,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不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等。 3、必须是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重大安全事故是指该建筑工程在建设中以及交付使用后,由于达不到质量标准或者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楼房倒塌、桥梁断裂、铁路塌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事故。 二、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 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 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下列资料: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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