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积分怎么申请 |
释义 | 上海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积分申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综上所述,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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