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能签多个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不可以签多个。劳动者签订多个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随时可以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若劳动者因签订多个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损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事业单位辞快工扣多少工资合法? 没有法律规定快辞工要扣多少钱,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不用扣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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