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承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仍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发包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发包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承包人明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2、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 3、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工程价款不按规定支付怎么办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策略是什么 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策略是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及时主张权利、解除合同、运用政府、舆论和民工力量以及利用多种途径收回欠款。发包人没有依据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以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了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议将此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把此工程依法拍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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