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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户可不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用途
释义
    如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租户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一、承租方的债务归谁承担,房主有什么责任呢
    承租方的债务是属于承租人个人的问题,与出租人是没有关系的,出租人不需要对承租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租房中的家电自然老化费用谁承担
    租房中的家电自然老化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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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