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欠债务的,首先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将借款人列入失信人名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