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是变更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后,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