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 退休养老金 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 养老保险金 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的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到2013年沈阳已经连续8年上调养老金,现在 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金人均水平已经达到1600元左右,惠及了超过90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如果按照2013年企业养老金上调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今年的沈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 社会保险待遇 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沈阳已经连续8年提高养老金标准,今年还会提高吗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出肯定的答案,企业退休养老金今年还会上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今年沈阳的养老金还会上调,但是涨幅多少现在还无法确定,因为需要国家和省的相关部门审批。”虽然现在涨幅还无法确定,但过去8年沈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的涨幅都超过了10%。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消息,2012年~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以年均不低于10%的速度增长。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沈阳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涨幅应该不会低于10%。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涨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最后会达到1760元。 法律客观: 好消息!从沈阳市人社局了解到,2013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上调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2013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上调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及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首先,由社会养老和 工伤保险 管理局根据退休人员数据库现有信息,对符合《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第二条(一)、(二)、(三)款,第三条条件人员先按规定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1至4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直发账户内,同时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网站"信息查询"栏生成《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表》。 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据介绍,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首先,由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根据退休人员数据库现有信息,对符合《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第二条(一)、(二)、(三)款,第三条条件人员先按规定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1至4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直发账户内,同时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网站"信息查询"栏生成《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表》。 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