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个体退休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1、退休(职)当月1至24日需要办理事项 携带身份证到档案托管部门提出退休申请,由档案托管部门或个人到所在区、县(市)人社局,填写《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初步审批(含病退和特殊工种的认定)。退休(职)人员需准备现居住社区开具的《社区居住证明》。 2、退休(职)当月25日至次月10日需要办理事项 (1)携带《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到养老保险分局企业或个体科打印《在职转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确认表》和《社会保障卡领取凭证》,不能打印《社保卡领取凭证》的,到指定银行开具银行卡或结算存折(在工行发放的,有原缴费代扣卡的可以用于领取养老金)。 (2)携带《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在职转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确认表》到区、县(市)人社局审批退休,并在《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上审批盖章。 (3)携带《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无社保卡的持银行卡及开卡单、《在职转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确认表》到养老保险分局拨付科计算养老金,并打印《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计发核定表》和《社会保障卡领取凭证》,再到退管科领取《个体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通知书》。 办理时限: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即时办理。 受理部门:各区(县)养老保险分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